">人们对佛教有些常见的误解,有必要澄清认识。(一)佛法不同于哲学上的唯心论 一般人以为佛法是唯心论,在这辩证唯物时代已失去了存在价值。实际上,哲学研究存在与思维的关系,而佛法以证到真如实相、解决生死为主题,不能混为一谈。 佛法说真俗二谛。就真谛说,照而常寂,本无可说;就俗谛讲,寂而常照,无法不备。 我们研究唯心唯物,必先将“唯”字弄清,也就是第一性和第二性的问题。 根尘(物)和合方生六识(心)、“心本无生因境有”,正说明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,物是第一性的,心是第二性的,存在决定意识;就思想有主观能动性的积极作用说,佛法更有“唯心所现”。但佛法所说的“唯心”,正指出它唯是主观的妄想分别,教人不要上当,要彻底破除。这是佛法所讲的“唯心”和西方哲学的唯心(夸大的观念论)绝对不同的地方。 就存在与思维的密切关系说,佛法有五蕴,十二处、十八界等心物共说的道理,和即心即物、心物不二的论述,那么佛法又象是亦心亦物论,但因为心和物都是运动变化、生灭不停的假相,“是故一切法,无不是空者”(《中论》),那么佛法又是非心非物论。可见佛法说心说物,原无定法,目的总在使人破除主观的分别执著而归到客观的真实,既一切不立,又一切不废,空有齐资,纵横无碍。所以说佛法是唯心论的人,对佛法是没有了解的。(二)不是仅仅劝人为善 也有人以为佛教无非“劝人为善”,这一看法似是而非。 佛法宣扬为善,因为它本来大无不包,细无不举。由于人们贪嗔痴慢、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为太多太深,所以不得不用五戒十善作对治。 佛不但劝人为善,更教人为善而要不住着于善,应当大公无私、忘我,方能达到觉悟,这却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了。(三)不是消极逃世 “学佛是消极逃世的”,这种观点不正确。 人的身体是物质,当然应以物质维持生活。因此学佛的人照样穿衣吃饭、生产工作,而且应当有“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”的观点,不过在日用生活上觉照,不做违法乱纪、自陷苦恼的事,“不离佛法而行世法,不离世法而证佛法。” 所以六祖说:“佛法在世间,不离世间觉。” 《法华经》也说:“是法住法位,世间相常住。” 又说:“治世语言,资生业等,皆顺正法。” 不但如此,学佛的人要处处不忘众生,《华严经》说:“若无众生,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。”《维摩诘经》说:“为众生趋走给使。” 又说:“负荷众生,永使解脱,”这是佛法服务大众的观点。可见学佛决不是消极逃世。 大乘佛法的四摄六度、悲智双运、入世救世、自度度人,更是人间佛教的光辉典范。学佛的结果,定力坚固,自能履险如夷;慧力明朗,自能观察微妙,应付宽绰。在人事日用上,在学问研习上,在服务群众、利益人生上,都能得其大用,形成了伟大、积极、光明快乐、自在平等的人生。 前人说,学佛证悟到法性空寂、法相如幻,然后有事可做,然后可以做事。 学佛也有某些人认为“消极”的地方,就是对世间一切声色货利、五欲境界,毫无动心,这种“消极”,正是大积极的必要,先哲所谓:“人有不为也,而后可以有为。”(四)不是神道设教 佛法所讲的宇宙人生的一切问题,完全从实证智慧中生出,与愚昧地盲从不可理解的邪说根本不同。 心、佛、众生三无差别的平等观,以及自作事业、自受果报的因果法则,更与宗教“创世主权利高于一切”的迷信说法完全相反。 佛和菩萨,是以佛法自利利人、为众生服务、在不同觉悟程度的人。可是由于千百年来民间习俗的影响,一切愚昧无知、荒谬怪诞的邪道百神,都附会于佛,这不但埋没了佛教的伟大真理,也迷糊了人们对佛教的正确认识。还有个别学佛者本身的腐败、堕落、以身谤法,造成社会一般人士对佛教的不良印象,这不是佛法的问题,而是个别佛教徒自己的巨大错误。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【录自:清净乐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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