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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义理与儒道思想

发布时间:2019-11-15 10:16:09作者:普门品原文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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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的基本教义可概括为“三法印”,即诸法无常(万物变化无常),诸法无我(万物没有质的规律性或主宰者),涅槃寂静(最高的精神境界)。如牟子《理惑论》第一章引“太子曰:万物无常,有行当亡”,其中有人问:“何谓之道? 道何类也?”牟子同样以儒家和道家的思想来比附,他用中国道家对道的描述来解释佛道:“道之言导也,导人至无为,牵之无前,引之无后,举之无上,抑之无下,视之无形,听之无声。四表为大,蜿蜒其外,毫厘为细,间关其内,故谓之道。”“无为”这个概念最早是老子提出的,《老子》(第二十八章)中云:“道常无为,而无不为,侯王将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”又云:“上德无为而无不为。”而印度原始佛教讲的道,原指方法,并非老庄所讲的万物本原,佛教追求最高境界称为涅槃,即圣智所证之真理,又叫法性、法界、实相等。《无量寿经》云:“无为泥洹之道。”《清净士度人经》云:“弃恩人无为,真实报恩者。”《肇论》云:“明乎虑无寂寞,妙绝于有为。”佛教讲修行通过自身用功办道,修行精进,消除烦恼,超脱生死,达到清净、自在、安详的精神境界;道家则要修道者遵循道的规则,少私寡欲,清虚自守,卑弱自持,保持修行者的高尚德行,治理天下达到清净无为的境界。清虚自然与佛教的所谓涅槃不相同。当有人指责这种虚无恍惚之道与孔子圣人之道有异时,牟子答说:“立事不失道德,犹调弦不失宫商;天道法四时,人道法四常。……道之为物,居家可以事亲,宰国可以治民,独立可以治身。履而行之,充乎大地;废而不用,消而不离,子不解之,何异之有乎?”(《牟子理惑论》第四章)牟子所说的“道”,包括世界的本源,万物运动规律的道(即最高主宰),天道(即四时运动的规律),人道(即以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为规则),道德(即遵循天道利人道的社会行动规范)、他之所以这样讲,其目的在于按照“道”的法则办事,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,同时有利维护当时社会秩序,提高普遍的道德素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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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教义,牟子分成两个部分。一是对出家众讲的四谛:苦、集、灭、道;十二因缘——无明、行、识、名色、六人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;八正道——正见、正思维、正语、正业、正精进、正命、正念、正定等教义。二是面对佛教一般信徒宣传善恶报应、轮回的道理,劝人行善,强调灵魂不死,摆脱恶道。这正是牟子结合宇宙观,以儒家提倡节俭的传统思想来劝人布施,种善根福德,并提倡佛教“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”的本意。牟子为论证佛教与传统思想无异,改造了佛教的出世之道,同样也改造老子的自然之道,把佛道、儒道、老子之道都统一到儒家修齐治平理论上来。各教之道形式上有所不同,它们最终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,佛、儒、道三教的本义一样,其存在发展是必要的、合理的。(信息来源:香港宝莲禅寺 )

编辑:明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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